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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仪式:民间美术文化及其展演的意与境----以陕甘川毗邻区域民族民间美术文化为例
日期:2016-07-05 09:01:43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

早在原始社会,先民们创造了各自异己的超自然形象——神,认为超自然的神祗与宇宙同源,是“既有人格、又有神性、神职”的“神”。赋予了日月水火、风雨雷电、山川树石、飞禽走兽等自然物以灵性,就连浩瀚的宇宙也是“神”创造的结果。奔逃的野兽、受伤的野牛、高飞的鹰隼、光芒四射的太阳,挽长弓、掷标枪的猎人……原始人类将这些劳动与生活中的片段和神秘的自然现象刻于岩石之上,绘于洞穴之中。这是人类童年时代某种幼稚的想像和美好的愿望,是对生活的记录和对神秘自然现象的阐释。“原始的人没有十九世纪的文艺家那么闲,他画的一只牛,是有缘故的:为的是关于野牛,或是猎取野牛,禁咒野牛的事”。[3]他们用一种非物质、超自然的力量即所谓的“神灵”去解释这些自然现象,解释人类自身。这些与动物崇拜、植物崇拜、生殖崇拜、祖先崇拜、天体崇拜等有关的神秘符号,是原始人类期望能得到神灵的佑护,实现狩猎、生殖、战胜疾病、洪水等生存的实际目标,其动机是为了媚神。于是,在神秘的图像符号前,便有了膜拜、有了祈祷、有了祝福、有了诅咒、有了沟通和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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