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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秦简看秦的犬文化
日期:2018-04-04 19:51:29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

张士伟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史研究中心,甘肃陇南 742500)

摘 要:秦时犬是被斌予神秘色彩最多的家畜,犬文化盛行。从大量出土的秦简可以看出:秦人认为自己生活在鬼怪横行的世界,采用多种方法来驱鬼辟邪,其中用犬驱鬼是重要的方式。当时犬还被用来作祭品和殉葬。犬与演禽术相关联,用以占卜盗贼的详细情况或者人体生病的部位。犬还是秦时择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 秦;秦简牍;犬文化

犬被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早在新石器时代便被人类驯化了。由于犬的警卫作用,使人类减少了被野兽及自然灾害袭击的次数。最初犬被用于狩猎,有些词汇,比如:狩、狙、献、犷、猎、猝、狡、猾、突、犯、狠、猛、获等,均与此相关。犬增强了人的狩猎能力,对人类的发展作出贡献。出于对犬的感激,许多地方出现了犬图腾崇拜。据《山海经·大荒北经》记载,“犬戎”便是以犬为图腾的部落,“有人名曰犬戎。黄帝生苗龙,苗龙生融吾,融吾生弄明,弄明生白犬,白犬有牝牡,是为犬戎,肉食。”[1](p495“有国名曰赖丘。有犬戎国。有神,人面兽身,名曰犬戎。”[1](p497在《山海经·海内北经》里说:“有犬封国,犬封国曰犬戎国,状如犬。”[1](p362)在殷墟甲骨文中还有对犬方国的记载:“令多子族从犬侯寇周”,“犬追亘亡其”,“贞犬受年”,“今丁酉夕……犬方帝”。[2](p333)犬图腾崇拜是犬文化产生的根源。

秦时,犬是被赋予神秘色彩最多的家畜,犬文化盛行。随着云梦睡虎地秦简牍(下称睡简)、天水放马滩秦简(下称放简)、江陵岳山秦木牍(下称岳牍)、关沮周家台秦简牍(下称周简)、龙山里耶秦简牍(下称里简)的面世,为我们研究秦的犬文化提供了弥足珍贵的资料。目前有关于犬文化的数篇论文,但其作者都没有用到出土的大量秦简里的有关内容,也没对秦的犬文化做系统研究。[1]笔者拟对此做一梳理归纳,以期能管中窥犬。

一、用犬驱鬼辟邪

秦人认为自己生活在鬼怪横行的世界,主要有水亡殇、大神、上神、刺鬼、夭鬼、丘鬼、哀鬼、棘鬼、阳鬼、状神、欦鬼、故丘鬼、凶鬼、暴鬼、游鬼、不辜鬼、粲迓之鬼、饿鬼、遽鬼、哀乳之鬼等四十多种恶鬼。此外还有幼蠪、神虫、会虫、地蠥、狼、女鼠、地虫、神狗等多种精怪,秦人对之深恶痛绝,认为这些鬼怪会残害生灵,无恶不作,严重威胁自己正常的生产生活,所以采用多种方法来驱鬼辟邪,其中用狗驱鬼是重要的方式之一。“人毋(无)故鬼昔(籍)其宫,是丘鬼。取故丘之土,以为伪人犬,置□(墙)上,五步一人一犬,睘(环)其宫,鬼来阳(扬)灰(击)箕以喿(噪)之,则止。”[3](p413意思是:无故鬼进入人的室内,这是坟墓中的鬼,取鬼坟墓上的土,制成偶人和偶犬,贴到墙上,每五步放一偶人一偶犬,环绕整个房间。鬼来时,便扬草木灰,击打簸箕,制造噪音,鬼就会逃逸。在这里,用土做的偶犬可以防邪驱鬼。

秦人相信犬的神力,甚至认为连狗屎都有神秘的超自然灵力,有驱鬼避邪的奇特功效。“鬼恒从人女,与居,曰:`‘上帝子下游’。欲去,自浴以犬矢(屎),击以韦,则死矣。”[3](p418)鬼长久与女子通奸,自称是死去的君王来人间游玩。该女子要摆脱鬼,应用狗屎洗浴,然后用苇杖击打,就把鬼打死了。

狗屎还可以反击社神,“大神,其所不可咼(过)也,善害人,以犬矢为完(丸),操以咼(过)之,见其神以投之,不害人矣。[3](p415)大神即社神,是不可被诽谤和侮辱的,否则会害人。制止他害人的办法,是用狗屎制成丸,在经过社神之处时投进去,他便不会再害人了。秦的社神可以害人,有恶的一面,与中原社神相差悬殊。

除了能对付社神,狗屎还可以反击祖神的骚扰。“人毋(无)故而鬼祠(伺)其宫,不可去,是祖□游,以犬矢投之,不来矣。”[3](p416)祖神也叫行神,好远游,人们如果发现无故被祖神骚扰,赶不走,则用狗屎投之,祖神变不再来了。秦人已把鬼人化,认为与人一样讨厌污秽之物。

对于夭鬼作乱,则可以直接在狗肉中捉拿。“庚辛有疾,外鬼伤(殇)死为祟,得之犬肉。”[3](p368)如果人们在庚辛日患了疾病,是由于是外边的那些未成年而死的鬼魂在作祟,这些鬼魂藏在狗肉中,从中可捉到它。在这里,狗肉成了鬼魂的载体。

既然狗有神秘的灵性,那么狗成精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神狗便是狗精,与狐狸精、虫精相似,已经属于妖孽的范畴了。睡简《日书》记载有神狗变为鬼,“犬恒夜入人室,执丈夫,戏女子,不可得也,是神狗伪为鬼。以桑皮为□□之,烰(炮)而食之,则止矣。”[3](p414)神狗乘夜入室内,控制丈夫,调戏女子,看来其对于性生活非常渴望。制止神狗的办法是把桑皮炮炙后食之。

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秦时鬼神的人格化和世俗化是民间百姓信仰的特点。人们相信自己完全能够战胜鬼神,狗和狗肉都可以作为载体,与鬼灵相通,偶狗和狗屎都可以驱鬼。这说明狗是秦代民俗文化的重要媒介,深刻影响了秦人的生活。

二、用犬殉葬、作祭品

197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在殷墟西区发现“共有三三九座墓殉葬狗”。[4](p46)说明在商朝时狗已被用来殉葬。“獻”字表现了用犬祭祀的寓意。周朝以犬祭祀山川、道路及城池,用来消除灾难、驱鬼辟邪。据《周礼》记载:“犬人掌犬牲。凡祭祀,共(供)犬牲,用牷物。伏,瘗,亦如之。……凡相犬牵犬者属焉,掌其政治。”[5](p2867-2869)可看出周朝设“犬人”掌管犬牲。凡祭祀供给所需的犬牲,要用毛色纯一的犬。伏牲(祭行辕)、埋牲(祭地神)也供给犬牲。……凡相犬人以及牵犬的人都隶属犬人管理,由犬人掌管他们的事务。

秦时继续用犬殉葬、作祭品。在甘肃省礼县大堡子山秦先祖墓发现有多只殉葬犬。睡简中记载:“死生在亥,狗肉从东方来,中鬼见社为姓(眚)。”[3](p513)意思是:人如在亥时发病,生死难卜。祭祀神灵的狗肉从东边来,家中的鬼在社祠显现身形,开始作祟为害。秦人常把人体患疾病的原因归咎于鬼怪在害人。秦人使用犬祭祀神灵。那到底是在祭祀什么神灵呢?在岳麓书院藏秦简《占梦书》中,有一条简文涉及梦象“犬”与梦占结果“行神”的记载,说明使用犬来祭祀的是“行神”,“【梦】见犬者,行欲食。”[6](p170)意思是梦见犬,就要祭祀行神了。秦时民间用犬为牲祭祀行神与五行学说相关。《礼记·月令》注:“犬,金畜也。”行神是北方之神,属水。据五行相生关系,金生水,所以用狗作牲来祭祀行神。

三、犬与演禽术

演禽术是古代星命学方术,以阴阳五行、七曜、二十八宿及多种禽兽相配,用以推演占卜。四库馆臣的《〈演禽通纂〉提要》认为此术“似其源亦出于西域”[7],随后以讹传讹,时至今日,仍有学者认为演禽术“源自西域”[8](p46),其实放简所记载的占盗及占病的方法实为后世演禽术的起源。该简文将不同地支日期分别对应于戌犬、亥豕、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虫(后世作龙)、巳鸡(笔者认为是笔误,应为蛇)、酉鸡、午马、未羊、申石(笔者认为是笔误,应为猴)等十二禽,用以占算盗者的体貌体征、出入方位、身份贵贱、姓名、藏匿地、周边环境、能否失而复得等情况。比如地支对应犬的占卜结果:“地支占盗(甲) 戌,犬殹。尔在责(积)薪、粪蔡中,黑单,多言,旬【月当】,得。”[9](p18)由此推算盗者现在柴草或者粪草中,黑嘴巴,爱多言,短则十天,长则一个月便可抓获归案。放简系统十二禽与后世十二生肖最为接近,在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虫、巳鸡、午马、未羊、申石、酉鸡、戌犬、亥豕中,有鼠、牛、虎、兔、龙(虫)、马、羊、鸡、犬、豕等十禽与现在相同,但鸡同时与巳、酉相配,显然不合情理。申与石相配,而石头不应与禽兽同类,所以可能为误抄所致。十二生肖大概是由《周易·说卦》中的“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发展来的,十二生肖起源于古人的动物崇拜。

放马滩秦墓竹简的“黄钟”篇还有以犬等三十六种禽兽与十二律相配的占病内容,它把一昼夜中的“旦至日中”、“旦(疑为日中)至日入”、“日入至晨”三个时段所“投中”的十二律对应于犬、鼠、牛、虎、豹、兔、狐、龙、蛇、雉、马、鸡等三十六种不同的禽兽形象,列举这些禽兽的外形特征,来占卜人生病的部位,比如:“旦至日中投中毋(无)射,犬殹。韱色,大口,多黄艮(眼),长要(腰),延延殹,皙,善病攀(腕)中。”[9](p142-143)其它日书均无相似记载,这就为我们研究秦代的演禽术提供了难得的资料。

四、犬与纳吉民俗

择吉方术源远流长,在我国已有数千年史了,俗称“择日子”, 人们在出行归家、走马上任、结婚求嗣、丧葬祭祀、建造开工等重大活动前,都要慎重选择黄道吉日,反映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其原则是以事为纲,以神为目,以敬天顺地,趋吉避凶,趋利避害,助吉制凶,飞黄腾达,延年益寿,这种择吉方术影响深远,至今长盛不衰。

秦时,方术士将民间禁忌与七畜、天干地支、阴阳五行相互融合,逐渐演变为以《日书》为代表的一整套择吉理论,现存有放简《日书》、岳牍《日书》,以及睡简《日书》。它是人们做事情选择良辰吉日、避忌恶日凶日的时间手册。

秦统治者重视畜牧业,其政策必然会影响到民间,与民众生计紧密相关的禽畜类同样有自己的良辰吉日与禁忌日。岳牍《日书》中记载的七畜日有:“人良日、马良日、牛良日、羊良日、猪良日、犬良日、鸡良日。”在每个良日,要祭祀管理相对应家畜的神,以求家畜兴旺。特为六畜设立良日,说明狗、马、牛、羊、猪、鸡已经被人们广泛饲养,是农民家庭财产的重要构成部分。“凡七畜,以五卯祠之,必有得也。其入神行,岁再祠之,吉。”[10](p268)要选在五卯日(丁卯、己卯、辛卯、癸卯或乙卯日)供奉七畜,必然会有所收获。这七畜进入家室,神必随行,所以一年要祭祀两次。秦人希望发财,奴隶、狗、马、牛、羊等都是他们追求的物质财富。

需要指出的是:岳牍《日书》的犬良日指:“丁丑、未、丙辰、己巳、亥。其忌:辛巳、未。”这与睡简中所记载的时间有所不同,睡简《日书》甲种中“犬良日”为:“癸酉,癸未,甲申,甲辰,甲午,庚辰,庚午,辛酉,壬辰。其忌:己丑,己巳,己未,己卯,乙巳,戊子,戊寅,戊戌。有妻子,毋以己巳、壬寅杀犬,有央(殃)。”[3](p371)睡简乙种“犬良日”篇仅列举良日、忌日,并无具体禁忌内容,而睡简甲种“犬良日”篇有“无以己巳、壬寅杀犬,有殃”的内容,意思是壬寅日杀犬不吉,并且“良日”的范围扩展为十二个:“祀父母良日、祀行良日、人良日、马良日、牛良日、羊良日、猪良日、市良日、犬良日、鸡良日、金钱良日、蚕良日。”市良日和金钱良日的出现,说明了当时商品经济逐渐繁荣,也说明睡简甲种出现的时间最晚。从六畜与“市良日”及“金钱良日”并列可以推测,六畜的良日、忌日包括六畜的繁衍、喂养和买卖。

在睡简甲、乙两种及岳牍中,都分别讲述各种良日和忌日,但有所不同,从岳牍日书,到睡简乙种,再到睡简甲种,内容越来越多,这也说明在纳吉方术发展的过程中,成书时间越来越晚,内容越来越丰富。

除此以外,秦时犬还有药用价值,比如可以长发,“取新乳狗子,尽□(煮)之。即沐,取一匕以殽沐,长发。”[10](p228)

秦制定法律保护犬,这在历代实属罕见,规定:“百姓犬入禁苑中而不追兽及捕兽者,勿敢杀。”[11](p42)“小畜生入人室,室人以投(殳)挺伐杀之,所杀直(值)二百五十钱,可(何)论?当赀二甲。”[11](p217)根据岳麓书院藏秦简中的换算方法:“赀一甲,直(值)钱千三百卌四,直(值)金二两一垂。”[12](p78)杀死别人的狗,如果价值250钱,要罚款相当于2688钱,即要十倍于狗的价格罚款。同时政府规定不要使犬盲目繁殖,“用犬者,畜犬期足。”[11](p83)用狗的,所饲养的狗数目以够用为限度。

秦时有人甚至以“狗”作为自己的名字,可想象社会各界对狗的喜爱程度。里简记载可证:“卅二年三月丁丑朔丙申,仓是佐狗杂出祠先农馀彻羊头一足四卖于城旦赫所取钱四□……”、“卖于城旦冣所取钱一□之一斗半斗一钱。令史尚视平,狗手。”、“卅二年三月丁丑朔丙申,仓是佐狗杂出祠先农余彻酒一斗半斗卖于城……”[13](p195)

由上可知,犬文化是秦文化的组成部分,不但深刻地影响了秦人的生活,还影响了汉代乃至今日。汉朝时也有些人以“犬”命名,甚至是公卿大夫,比如张家山汉简记载:“蜀守□(谳):大夫犬乘私马一匹”[14](p96)还有西汉辞赋家、杰出的政治家司马相如。据《史记》记载,他“少时好读书,学击剑,故其亲名之曰犬子。”父母给他起名为“犬子”。后来随着司马相如的《子虚赋》《上林赋》等一举成名,再加上他与卓文君演绎了自由恋爱的爱情经典,被誉为“世界十大经典爱情之首”而闻名中外,“犬子”之名也为人们争相仿效,称自家儿郎为犬子,竟风靡至今。现在我们把单身族叫做“单身狗”。在湘黔滇一带的苗、彝等少数民族至今仍有以犬为小孩取名的习惯。我国一些地方仍保留着犬崇拜,比如东北满族、西南苗族、瑶族等少数民族,都将半人半犬或人犬合一的神人盘瓠奉为始祖供奉。海南岛的黎族、台湾高山族的泰耶都有以犬为祖先的传说。在贵州省剑河县的苗族也保留着犬崇拜,每年农历七月辰日举办“抬狗节”,旨在感谢犬救活其祖辈。犬被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我国现在大约有两亿只,是饲养率最高的宠物。犬已经不再是普普通通的哺乳动物,而是发展为一种文化现象。犬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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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佚名.演禽通纂卷首[M].文渊阁四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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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陈伟.秦简牍合集(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6.

[10] 陈伟.秦简牍合集(叁)[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6.

[11] 陈伟.秦简牍合集(壹)[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6.

[12] 朱汉民、陈松长.岳麓书院藏秦简(贰)[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

[13]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里耶发掘报告[M].长沙:岳麓书社,2007.

[14] 张家山二四七号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

张士伟(1967—),男,汉族,河北省威县人,河北大学历史学博士,陇南师专副教授,文史研究中心主任,《陇南文化研究》责任主编,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思想史研究。


[1]王利华:《早期中国社会的犬文化》,《农业考古》,1992年03期。

魏锁成:《古代的犬文化现象及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96年第4期。

魏书娟:《中国犬文化溯源》,《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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